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16:38: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2018〕3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定于2018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非法集资手段、方式不断翻新,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风险隐患较多。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强调“要下更大的气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活动,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各行业领域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区块链”“物联网”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待。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二要注重加大偏远地区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此外,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做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以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省市广播电视台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或宣传月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统筹调配各方资源,全面部署开展新闻媒体宣传、行业主(监)管部门宣传、金融机构宣传、公共场所宣传、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六进”集中宣传、短信宣传等宣传活动,着力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市委宣传部充分发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并汇总有关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二是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于5月20日开展一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层层分解任务,组织宣传队伍开展“六进”集中宣讲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组织制作发放防范非法集资传单、手册、购物袋等宣传品,或通过悬挂、张贴防范非法集资海报、展板、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各级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开展宣传,主动组织或积极参加“六进”集中宣讲活动。四是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主动组织或积极参加“六进”集中宣讲活动。五是市教育局组织高校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学者集中的优势,主动组织或积极参加“六进”集中宣讲活动。六是根据豫政〔2015〕70号文要求,市房管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市政府金融办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本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选取1至2件优秀作品于5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处非办,市处非办将组织进行评比,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二是市处非办已经建立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处非工作微信群,各地要依托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责任体系,逐级建立处非工作微信群,加强对微信群的管理应用,市处非办将通过微信群推送各地优秀作品和宣传资料。三是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对辖内乡(镇、办)和村组、社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所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开展一次防范非法集资培训,并与企业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四)强化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宣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根据豫政〔2015〕70号文要求,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进一步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于2018年6月8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和开展情况报市处非办。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8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的依据。
附件: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8年5月8日
附件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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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
“六进”集中宣讲活动 |
发放或悬挂、张帖宣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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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场次(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村组(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社区(次) |
参与 群众 (人次) |
进机关(次) |
参与员工(人次) |
进学校 |
参与 师生 |
进工厂 |
参与 职工 |
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份) |
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
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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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其他宣传活动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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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杂志 |
电视台/电台 |
网络媒体 |
发送短信(条) |
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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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条) |
专题专访报道(次) |
新闻报道(条) |
专题专访节目(个) |
网络新闻报道(条) |
网络专题专访(个) |
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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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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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是指在广场、礼堂等开展的涉及面广、声势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六进”集中宣讲活动是指深入社区、村组、 机关、学校、工厂等开展的相对较小型的讲座、宣读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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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中项目未开展的填写“0”,表中未列举的创新宣传方式可在总结报告中进行列举。 |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
2018年5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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