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16:37: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处非领〔20182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现将《2018 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54


2018 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 按照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充实处非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要完善案件诉讼、宣传教育、信访维稳和善后处置四个工作协调小组运作机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控责任体系。要积极探索网络化、信息化监测手段,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开展排查, 定期组织专项地毯式风险排查活动,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风险企业管控化解、案件处置、信访稳定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研判会商,上下协同联动,切实做好本行业非法集资日常监管、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案件处置和信访稳定等工作,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市发改委及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定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河南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涉及非法集资犯罪严重失信的企业、个人黑名单,并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市法院要在信用河南网站公示有关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切实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三、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完善市非法集资资金监测预警平台研判分析中心工作机制,每月会商研判,提高风险线索识别能力,定期将线索分发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属地开展核查,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犯罪苗头。市处非办要进一步健全市非法集资风险网络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功能,制定完善监测发现、交办核查、风险处置、移送司法机关等工作流程。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信处非领〔201711 号)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保障专项资金,畅通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渠道,探索设立政府官网专栏、专线电话、APP 等受理和宣传方式,加大线索核查、认定和奖励工作力度。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信阳市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处置工作操作流程(试行)》(信处非领〔20171号), 一线把关,逐起核查,逐起分析,按时反馈核查意见,并提出处置措施。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处非办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5月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7—9月), 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通过以案说法、专题专栏、公益广告、广场宣传等形式,突出对非法集资犯罪新手法的警示宣传,提高针对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市教育局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树立良好的消费观、理财观,进一步辐射家庭、社会。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对内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对外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专业性强、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常态化宣传。

五、稳妥处置风险企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法管控、依法化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依法稳妥处置风险,进一步强化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对风险企业要实行台账式管理,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责任部门、处置措施和进度安排,审慎评估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积极稳妥化解,坚决防止拖大拖炸,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地政府要加强风险企业化解工作的监督管控,防止资产转移和流失;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打击。公安机关要切实把好立案关,依法严格甄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于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罪名要认真研判,准确区分,依法定性。

六、大力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专项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新老案件叠加、存量案件消化慢等问题。市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案件诉讼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解决司法程序内跨区域、跨部门非法集资案件争议,督促加快案件处置进度,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就侦办追赃、审查公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统一办案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全市公安机关要确保完成往年积案和新发案件(1—9月份)办结移送两个80%”以上的目标; 各级检察机关对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 以上;各级人民法院要集中清理案件,加大涉案资产执行力度,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80%,执行办结率不低于50% 属地政府在案件审结后6个月内,完成首批集资款项清退的案件不低于已审结案件的60% 。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 力争10 月底前执行兑现一批、彻底化解一批。

七、启动案件信息化报送系统。市处非办要依托省非法集资风险网络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加快建设三级案件信息化报送系统,实现各地非法集资案件情况信息化逐级汇总上报。选取部分地区作为试点,先行上线运行,对系统功能进行测试验证,确保系统的稳定性。组织开展全市信息报送业务培训, 规范报送工作标准和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要配备专人、配齐设备,确保案件信息化报送系统顺利启动。

八、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党委维稳办要充分发挥非法集资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单位作用,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和信访、公安、行业主(监)管部门等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要坚持研判会商机制,形成处置合力,对不稳定苗头早发现、早处置。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信访,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推进非法集资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九、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导问责力度, 坚持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将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处非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为非法集资企业站台、充当保护伞、直接参与或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重大利益关系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处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85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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