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 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16:21: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处非领办〔20169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

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化解矛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工作专班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和“ 一案一组、一案一档、一案一策”原则,对已立案案件实行工作专班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新发案件上报市处非办一周内,由各地处非办牵头协调辖内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维稳、宣传、处非、工商等部门人员成立案件工作专班,明确属地包案县处级领导、包案责任人。工作专班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辖内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可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案件侦办、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维护稳定、宣传接待等工作小组。

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度,切实发挥专班作用。包案领导对所分包案件的依法查处、帮扶救助、资产兑付、涉稳重点人信息、应急处置责任等事项,要经常过问,适时指导,做到亲自分析研判、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接谈对话。专班人员要勇于担当、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分包案件各项工作。各案件工作专班要做好与属地政府、上级部门和其它涉案地的沟通对接,明确一名专班联系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无缝对接。

二、提高认识、严肃追责

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跟不上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风险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其它要求

根据市处非办掌握情况,2015年以来,全市共39起涉嫌非法集资立案案件,前期已明确的工作专班,人员有所变动,请涉及地区及时调整,于20161027日(周四)上午12时前重新报送案件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严禁因专班组成人员的人事变动影响工作开展,尤其是包案领导职务调整时,请务必于一周内明确并上报最新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市处非办,电子版发送至市处非办邮箱。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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