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常态化数据报送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8 15:27: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县(区)政府金融办、各有关管理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常态化数据报送机制并做好首次报送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6〕1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XX县(区、管理区)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数据表》(以下简称《数据表》,见附件1),反映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融资及纳税等情况。
(二)《XX县(区、管理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编写说明见附件2),反映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与监管情况、风险状况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认真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请各有关县(区)政府金融办、各有关管理区高度重视小额贷款公司数据信息的收集掌握,建立联系人及信息报送机制,健全有关非现场监管制度,完善数据指标体系和相应工作机制,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内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及时监测行业风险,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判和对新情况的把握,认真做好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数据情况的报送工作。
(二)常规报送时间要求
《数据表》以季度为周期,于季度结束后下月6日前报送。《情况报告》以半年为周期,于当年7月6日前及次年1月6日前报送。
报送时间节点与周六、周日重叠的,请提前报送;报送时间节点与长假期重叠的,顺延至假期后第三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各有关县(区)政府金融办、各有关管理区要认真审核、汇总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数据,确保《数据表》内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确保表间数据逻辑关系合理、正确;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确保《情况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辖区内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并按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将《数据表》和《情况报告》报送至市政府金融办。
联 系 人:郭伟
联系电话:6365502
传 真:6365503
电子邮箱:xyjrbrzdbk@163.com
附件:1.《XX县(区、管理区)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数据表》
2.《XX县(区、管理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
情况报告》编写说明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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