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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茶叶品尝收藏”名义非法集资143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3-06-02 17:00: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20121128日,江苏省高院向社会公开非法集资类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曾在南京闹市区广发宣传材料,以免费品尝普洱茶和高额利息引诱中老年人的南京瑞鼎轩茶业有限公司老总潘璐,因非法集资1433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名列其中。

被告人潘璐为骗取他人财物,于20085月注册成立南京瑞鼎轩茶业有限公司,并以公司名义聘用业务员到南京闹市区向不特定的中老年被害人分发传单邀请其到公司免费品尝普洱茶,并使用宣传册、影像资料等对普洱茶的功能及收藏价值等作夸大宣传,虚构公司可代为免费收藏所购普洱茶及投资款用于公司投资办茶楼、开设茶叶销售连锁店等,承诺以14%-22%的年利息返还投资款,一年或三年期满后退还本金,诱使被害人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书,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投资款。

20094月至5月,为迅速骗取大量资金,被告人潘璐以南京瑞鼎轩茶业有限公司名义,先后成立多个分部,分别聘用被告人周睿、袁红、朱鹏飞担任各分部负责人,共同以上述诈骗方法继续非法集资。

20094月至5月,为迅速骗取大量资金,潘璐以瑞鼎轩公司名义,先后成立多个分部,分别聘用周睿、袁红、朱鹏飞担任各分部负责人,共同以上述诈骗方法继续非法集资。20085月至200910月间,共计非法集资人民币1433万余元。其中,周睿参与412万余元;袁红参与208万余元;朱鹏飞参与380万余元。

潘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周睿,并退出赃款11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冻结赃款人民币127万余元以及普洱茶、办公用具等价值87万元物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潘璐、周睿、袁红、朱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南京中院依法判处潘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周睿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袁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朱鹏飞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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