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稳定 > 正文

借“广场舞”App吸资 多名涉案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23-12-15 11:54: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我国社会老龄化和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银发族互联网”“金融圈的交集不断扩大。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网络风险意识不高、互联网运用不熟练等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兴趣爱好设计兼具交友、投资等功能的应用软件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案件详情

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某平先后成立北京红舞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舞联盟)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鹏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

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对老年广场舞爱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

20197月,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向业务员发放提成、投入红舞联盟应用软件运营以及其他经营项目,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3.3亿余元。

案件处理

20224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李某鹏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至2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2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一审判决后,刘某平等7名被告人上诉,20228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一篇:【案例】以复制画投资为名,6000余人损失3亿余元
下一篇:高利为诱饵吸资1.5亿,三人获刑

版权所有: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豫ICP备20009196号
地址:信阳市行政中心9号楼1429房间 电话:0376-6366296 邮箱:jrjzcfgxxk@126.com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