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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河南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资金清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3:27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有序推进河南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有关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就已归集及追缴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二次清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以主办地处非办移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明细表”为准。未列入该明细表的人员,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据此确定的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101人。

二、本次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以案件主办地承办法院执行归集追缴到位资金为准。分配信阳籍河南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受损参与人员金额2877366.00元,该款项全数用于本次清退。

三、清退工作组织

(一)时间安排

本次清退工作自20231016日起组织实施,至20231020日止。集资参与人具体清退时间由信阳市处非办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各清退对象。

(二)需携带材料及相关事宜

1.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银行卡(账户)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委托人或受托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银行卡(账户)复印件,经双方本人签字、摁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继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该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后,提供该继承人的银行卡(账户)复印件。

四、资金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或者开立银行账户的方式,由第三方银行协助完成。由信阳市处非办对符合清退条件的人员采取分组通知,逐一告知的方式,有序组织清退。

五、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批分次带齐材料到指定清退地点办理清退相关手续。

2.对寻衅滋事、故意扰乱清退现场秩序,影响清退现场工作开展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领款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重复申报等个人原因领取清退资金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资金清退结果以银行转账及开立银行账户的电子数据为法律凭证。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

联系人:周亚兰、伍琼    联系电话:6365098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7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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