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5 16:41: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豫政〔2017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精神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要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全省各级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竞争优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统筹兼顾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要求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从我省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区域发展经济转型等多种需要稳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坚持分步实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坚持先增量后存量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着眼长远加强整体规划在实践中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和完善

  ——坚持依法审查加强与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衔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权威和效能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要内容

  ()审查范围我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对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自我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

  ()审查方式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制定政策措施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要求向社会公开

  ()审查标准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1.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或退出条件

  (2)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且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事前备案程序

  (5)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2.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1)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2)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3)不得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4)不得排斥限制或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5)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2)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2)不得违法披露或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各部门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例外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或涉及国防建设的

  2.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的

  3.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制定机关要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

  政策制定机关要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停止执行或进行调整

  三、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组织领导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省辖市()政府要建立相应制度

  ()及时规范增量省辖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实行公平竞争审查

  ()有序清理存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本实施意见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清理完毕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责任和分工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由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不得提交审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由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或领导签发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向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时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纠正省政府各部门的自我审查机构由各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省政府各部门下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由各部门确定的自我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对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涉及法律法规的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涉及职能的由省编办负责审查涉及其他事项的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查各省辖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参照上述责任分工进行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工作督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顺利实施

  ()细化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加强对政策制定机关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本地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稳妥推进

  ()定期评估完善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对政策措施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估报告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对经评估认为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

  ()加强执法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要依法调查核实并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案件情况和处理建议要向社会公开政策制定机关要及时纠正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有关部门依法查实后要作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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