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稳定 > 正文

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背后只有一个女人!

发布时间:2020-05-11 17:00: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近日,桑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向某满(女,39岁,桑植县官地坪镇人)。

123,刑侦大队接到熊某军报警称:从20196月至20201月,向某满以在银行办理贷款需银行流水为由要熊某军给她多次转账,熊某军总共给向某满转账1395000元。向某满不还钱,熊某军认为自己被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刑侦大队接警后经初步调查,认为向某满在2019年期间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多人借钱,并许诺给予高额利息骗取受害人本金,构成集资诈骗,遂将该案移交给经侦大队。经侦大队接到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向某满采取虚构其爱人陈某峰做烟叶生意及承包工程需资金周转,其侄子生病住院需治疗费,自己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帮助别人填充信用卡需资金等用途为由,以月利率高回报率为诱饵,采取现金支付及微信、银行卡、支付宝转账等形式,通过打电话、发微信、QQ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50余人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

向某满使用诈骗方法取得集资款后,未用于约定用途,而是擅自支配、滥用及挥霍,除给集资对象支付高额利息200万元左右,偿还集资款本金200余万元外,仍有集资款600余万元去向不明而无法返还。

经办案民警多次做工作,向某满于326日到桑植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满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绝高利诱惑,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远离非法集资。国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如果您有投资需求,请务必选择正规渠道,谨防误入非法集资陷阱。

上一篇:这家公司确有经营养老项目,但为何老人们的投资还是打了水漂?怎样守护老人的“钱袋子”?
下一篇:原油宝爆雷后,监管部门摸底结构性存款风险!注意,存款也会与汇率、指数波动挂钩

版权所有: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豫ICP备20009196号
地址:信阳市行政中心9号楼1429房间 电话:0376-6366296 邮箱:jrjzcfgxxk@126.com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