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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恩小惠做诱惑,14人非法集资8600余万

发布时间:2023-07-21 15:49: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一、案情简介

200412月,陈某等人成立以经营商品批发、零售等业务的四川加加连锁投资有限公司。自20053月起,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资金投入的情况下,虚构公司投资拍摄电视剧、开发矿山、上市的事实,虚假宣传连锁超市利润大、回报高,采取加盟经营的方式,与投资客户签订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到期后优先收购或转让股份,还可获取高额回报,在成都、德阳、绵阳等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至20074月案发时,陈某等14人共非法集资8600余万元,仅报案的非法集资参与人就多达2711人,无法返还数额6700余万元。20095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案犯分获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作案手段

1.虚假出资,高利诱惑。加加连锁投资有限公司的200万元注册资金,以及个人所占股份均是虚假出资。为欺骗投资客户,该公司与投资客户签订开办协议,约定合作到期后除优先收购或转让投资客户股份外,还可获取年息12%—24%不等的高额回报并且3年返还本金,该公司就是这样以高额的利益吸收投资客户。

 2.选点行骗,游乐送礼。首先,该公司选择陈旧小区、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地方下手,不定时开展免费活动。其次,以公司信誉度好,销量好为由,召集中老年人到农家乐免费游玩,发放小礼品,采取一对一服务方式,针对不同性格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诱骗更多投资客户参与集资。

3.虚假宣传,高薪聚财。该公司制作投资拍摄25集某电视剧的宣传海报,纯属虚假广告;陈某称欲打造全国最大保健品连锁超市、中国保健品航母,该公司三分之一员工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也是虚假宣传。另外,该公司只支付业务员少量的车旅费,高额提成为业务员的主要收入,该公司每位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农家乐或社区对老年人进行游说,说服老人们掏钱购股,以获取提成收入。

三、案件警示

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在于高额回报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的高超骗术,以及普通百姓风险意识的欠缺和投资渠道的受限。四川加加连锁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是利用中老年人对保健品的青睐,采取虚假宣传的手段,并施以小恩小惠,诱骗投资客户上当受骗。该公司员工为追求高额薪酬,也对非法集资诈骗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在提醒人们警惕诱惑的同时,也告诫那些助纣为虐的公司员工们:为一己私利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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