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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部分寄售行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3-07-04 16:48: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近期,市金融工作局接到群众举报,部分寄售(卖)行打着“典当行”名义擅自开展典当、垫资过桥、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业务,个别寄售(卖)行通过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进行违法宣传,诱导市民投资加盟,存在高息放贷和非法集资的风险。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机构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不得开展典当、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等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寄售(卖)行是一般工商企业,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典当等金融业务。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持牌典当行合法权益,防范非法从事金融行为侵害,进一步规范典当行业秩序,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在选择典当业务时,请选择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典当”业务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典当”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公众特别是持牌典当行如发现寄售(卖)行有非法从事“典当”业务的,建议及时向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市金融工作局举报电话:6365502   邮箱:xyjrbrzd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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