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16:56: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处非领办〔20187

 
 

 


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现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经过近年努力,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形势明显好转,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非法集资活动的保护伞得到清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护,人民群众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重点

打击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点是:

(一)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二)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从事、参与以讨债为借口,实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和哄抢、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

(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职业闹访的黑恶势力;

(五)捏造事实、恶意散布传播有关融资的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集资领域内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大防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力度,将检举揭发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纳入防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非法集资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打击处置。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6800016,举报邮箱:xysshb7@163.com,举报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红绿灯交叉口(中国移动信阳分公司三楼市扫黑办)。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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