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转发关于增补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14:33: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各管理区(开发区):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增补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豫政金〔2017〕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抓紧梳理企业情况,将辖区内需要申报增补、调减的企业名单和申报、说明材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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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关于增补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省辖市政府金融办、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7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大力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支持我省五大国家战略规划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企业上市步伐,经研究,拟对我省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增补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调整的原则
按照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和规则,在2015年我办公布的327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上增补一批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等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作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资源,给予重点培育。同时,将已经上市企业自动调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并调减一批行业或产品方向已经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等已失去上市基本条件的原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二、增补条件及申报方式
(一) 增补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可以在两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企业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5.注册地在贫困县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筛选条件。
6.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新三板及四板挂牌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7.已入选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直接增补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二)申报方式
1.各省辖市政府金融办、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如有增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求的,以正式文函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企业申报材料作为正式文函的附件一并报送。
2.增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全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注册日期、注册地、股本或注册资本、高管和职工队伍情况等)。
(2)股权结构及历次演变情况;
(3)近2年生产、技术研发、营销模式及销售情况;
(4)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业排名及发展前景;
(5)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备情况;
(6)土地、环评、税收等方面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或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近2年财务年度审计报表。
三、调减条件及申报方式
(一) 调减条件
1.企业已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首发上市。
2.企业主营业务与国家现行产业和环保政策不符。
3.企业或企业高管最近2年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过行政或司法处罚。
(二)申报方式
各省辖市政府金融办如有调减辖区内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求的,以正式文函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对拟调减企业的调查报告或说明材料作为正式文函的附件一起报送。
四、增补调整申报时间
增补或调减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申报工作从
联系人:赵小东 0371-69690823
电子邮箱:jrbzbs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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