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首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年审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6 11:08: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政府金融办,羊山新区财政局,信阳高新区金融办,市直管融资担保机构:
现将《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首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年审名单的通知》(豫金发〔2019〕2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2017年度年审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如下工作:
一、分类施策,严控风险
依据辖区内两类机构年审及日常经营情况,做好分类处置。未参加2017年度行业年审的公司,属地监管部门要摸清原因,有退出意向的,引导其按程序退出。两类机构存在严重违反《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或董监高人员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的,要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汇报,适时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二、事中事后,严格监管
行业年审是对两类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的手段之一。属地监管部门要对年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紧抓不放,督促两类机构逐一整改到位。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上一年度年审出现的问题在下一次的行业年审中再次出现。
三、加强协调,促进发展
两类机构近年来代偿、逾期居高不下,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属地监管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根据两类机构反映的问题、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维护两类机构的合法权益,以监管促发展,充分发挥两类机构的作用。
附件:《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首批融资
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年审名单的通知》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2月16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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