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园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监事长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9-05 16:59: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羊山新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园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信羊财〔2018〕22号)收悉。经研究,现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豫政金〔2015〕1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30号文件精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143号),对该公司本次申请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园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变更监事长。变更前,卢瑞任监事长;变更后,涂延庆任监事长,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变。
二、请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园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变更备案材料。
三、请你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当地“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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