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16:44: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政金〔201827

 

各县、区政府金融办,羊山新区财政局,信阳高新区金融办,市直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金〔201822)有关工作安排,市政府金融办拟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河南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实施方案》落实情况;2015-2016年度两类机构年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20171月至20186月两类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8712——830

三、有关要求

1.受检两类机构参加人员:董事长或总经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出纳、档案负责人,原则上检查期间上述人员不准请假。

2.受检两类机构需要提供的材料:最新工商登记信息,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录,以及20171月至20186月变更事项批复或备案等基础性材料。提供20171月至20186月总账、银行帐、日记账等会计账册, 2017年度会计审计报告,所有账户20171月至20186月明细对账单,资金托管协议,业务台账(包括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基本户开户行打印的账户清单等)以及检查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采用电脑记账的,须提前打印整好。

3.县级监管部门参加人员:两类机构监管工作分管领导、监管工作负责人及监管工作人员。

4.县级监管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20171月至20186月现场检查有关资料、约谈有关记录、日常监管文件资料、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监管工作整改台账,融资业务内部监管监督工作开展有关材料(领导小组、方案、通知、检查记录、企业整改台账等)。

5.检查期间不接受受检机构任何接待,保守受检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13937655168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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