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对平桥区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4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强制清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15:56: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政金〔201717

 

平桥区、潢川县、市高新区金融办,鸡公山管理区监管部门:

市政府金融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2015-2016年度行业年审。目前,市级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审核结果正在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信阳日报进行公示。

信阳市平桥区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鸡公山恒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连续3年未参加行业年审,年审结果为不通过;潢川县福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工业城宝煜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连续2年未参加行业年审,年审结果为不通过 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规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不能配合行业监管的公司应实施强制清退。请你们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立即对上述4家公司实施强制清退。

特此通知。

 

 

 

 

                                                                        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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