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5:59: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信金文〔201915

 

潢川县、新县政府,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市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12)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摸清底数。潢川县、新县政府要对辖区内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债务风险进行排查,按照各类债务到期日建立台账,持续跟踪关注。对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要予以重点关注,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综合、动态地自我评估企业运营风险,定期、不定期开展风险自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潢川县、新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预判和危机处理能力。要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既要定期召集银政企三方对接交流会,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好对接,为银行、企业顺畅沟通合作牵线搭桥。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防范化解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上市公司,要提前提醒、督促制定应对方案,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支持帮助企业开展自救,必要时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企业资产重组。

三、加强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主动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与联系,提前了解企业业务状况和资金需求,帮助稳定企业日常经营。在授信到期前3个月,提前与企业沟通设计下一期授信方案。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上市公司,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通过风险可控的借新还旧、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问题。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进行市场化债转股;设立或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缓解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健全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要按月向属地政府报送到期债务及还款计划安排。各地要及时准确掌握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风险状况,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债务资金兑付困难的企业情况及处置措施要做到有台账、有应急预案,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市金融工作局。

五、形成工作合力。由市金融局牵头,会同人行信阳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局成立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建立上市公司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对重大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做好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配合河南证监局加强对高风险上市公司的窗口指导,建立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债务风险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信阳银保监局要加强指导协调,依上市公司申请及时组建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委会或联合授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债委会机制作用,通过利率优惠、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合作等方式,积极促成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互相合作、互相支持。人行信阳中心支行要建立完善债券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和处置上市公司债券风险。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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