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稳定 > 正文

一个“分红广告招商网”,非法集资上亿元!

发布时间:2023-02-10 16:01:00 来源:信阳市金融局 阅读次数:

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致使部分群众上当受骗,严重危害了社会与金融的稳定。大家一定要学会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200611月至20098月,北京分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红公司)在经营分红广告招商网期间,为了达到推销该网站上的网络广告位、提高网站知名度的目的,将网站的页面分割成不同区域的广告位,并设定相应的价位。

分红公司先后在江苏、浙江等七个省、直辖市设立了34个市县级直属机构及代理办事处,通过招聘的经纪人以高额分红回报为诱饵,以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一年投资几万元,每年回报几十万元,诱使社会公众与该公司签订广告位代理招商合同,并以交纳广告位代理订金的名义购买公司广告位,从而成为该公司的广告位代理商

北京分红公司为了支付广告位代理商到期的高额分红回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不断地收取广告位代理商的代理订金,并以收取后期参与者的广告位代理订金,支付前期参与者的到期分红及给予办事处、经纪人一定比例的业务提成等方式,吸收参与者资金累计达人民币17821万余元,涉及人数7859人。

截至20098月,仍处于分红期间的集资金额为11952万余元,其中已分红金额4975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6976万余元未兑付,涉及参与者多达5100人。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14月依法判处北京分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刘苏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吴护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上一篇:是公益慈善还是海外挖矿?其实是非法集资!
下一篇:涉充值10000元送3000元?50余名老年人掉入集资陷阱

版权所有: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豫ICP备20009196号
地址:信阳市行政中心9号楼1429房间 电话:0376-6366296 邮箱:jrjzcfgxxk@126.com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