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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火币将于12月31日前逐步清退中国存量用户,骗子不能通过虚拟币洗钱了!

发布时间:2021-09-27 15:30:00 来源:支付界、天下有诈 阅读次数:

926日消息,据官方公告,为响应当地政府监管政策要求,Huobi Global已于2021924日(UTC+8)停止了中国大陆地区新用户注册。对身份认证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存量用户,计划于20211231日(UTC+824:00之前,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具体清退细则将通过公告、邮件、站内信和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

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亦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指出,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

温馨提示:电信诈骗团伙试图通过买卖虚拟币进行洗钱的通道将有可能被切断,个人买卖虚拟货币的风险亦增大,如果来源诈骗资金,更不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将有可能予以冻结并返还给受害人,其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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